广西实行全区异地就医结算“免备案”服务
发布时间:2023-07-04 16:51:23 来源:人民网 点击:
近日,广西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取消“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备案,在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住院治疗降低报销比例”的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在自治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不用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享受参保地就医购药报销待遇。该《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享受待遇时间以参保人员门诊就诊和出院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