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疗服务
发布时间:2023-12-07 10:30:06 来源:健康报 点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儿童呼吸道疾病诊疗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儿科医疗服务,增加儿童呼吸道疾病诊疗资源,满足患儿就诊需求。
一是多措并举加大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疗服务供给。各地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强化院内医疗资源统筹,通过多种渠道充实儿科门诊力量,扩充服务资源总量;就诊高峰期,通过延长门诊时间,增加门诊号源,加开诊室、诊疗区域,开设夜间门诊和周末门诊等举措,最大限度满足儿童就医需求;做好药品等物资储备,保障全面充足供应;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疾病预防保健、诊治方面的特色优势。
二是依托“互联网﹢”优化儿科服务模式。各地指导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方便儿童就医,引导错峰就诊;优化门急诊布局和就诊流程,实现呼吸道疾病患儿与其他就诊人群合理分流,避免院内聚集,减少交叉感染。
三是加强健康教育和托幼机构业务指导。指导托幼机构做好儿童营养膳食、全日健康观察、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加强教室、活动室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做好消毒。
四是统筹协同优化区域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发布辖区内开展儿科诊疗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名单及相关就诊信息;做好区域医疗资源应急预案和统筹调度方案,必要时通过跨院跨地区调度支援,及时应对高峰期儿童就诊压力。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定期检查调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