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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日咳防控方案(2024年版)》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19 09:20:0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点击: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百日咳防控工作,国家疾控局、国家卫健委近日联合制定印发《百日咳防控方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百日咳纳入我国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范围,由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开展全年监测。

      百日咳是由百日咳鲍特菌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也可经密切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婴幼儿更加易感。对于婴幼儿,感染百日咳鲍特菌的父母或其他同住人员是最主要的传染源。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或自然感染,均不能获得终生保护。

      方案要求,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机构,加强预防接种和健康宣教。同时,开展多渠道监测预警,加强疫情分析与风险研判,及时发现、规范治疗病例,有效处置聚集性疫情,坚决遏制百日咳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最大限度降低重症、死亡风险等。

      在病例报告方面,方案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照《百日咳诊疗方案(2023年版)》对病例进行诊断,并按照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在多渠道监测方面,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诊疗中发现的百日咳病例,要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报告,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将百日咳纳入全国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范围,由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开展全年监测。

      在预防接种方面,方案提出,适龄儿童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尽早、全程接种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方案明确,发现聚集性疫情后,县级疾控机构应及时开展病例主动搜索、病例管理、密切接触者判定和管理、环境消毒等措施,动态开展疫情分析研判,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同时,加强重点机构防控,加强月子中心、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日常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措施。

      公众如何有效预防百日咳?国家疾控局官网发布提示,公众可遵循以下四点: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百白破疫苗可以降低婴幼儿发生百日咳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是预防百日咳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家长出现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近距离接触照护婴幼儿时应科学佩戴口罩;及时就诊,公众特别是婴幼儿出现持续性咳嗽等疑似症状后应及时就诊;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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