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西医慢病防治促进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6-17 16:50:00 来源: 点击:
一、北京中西医慢病防治促进会印章种类登记
促进会中文和英文名并列会章1枚,促进会财务专用章1枚,促进会发票专用章1枚,促进会合同专用章1枚,钢印公章1枚。内设办事机构印章2枚。合计7个印章印鉴见附件。
二、印章使用审批流程及权限
流程: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报告经领导批示或出示相关正式文件后,经秘书长同意,方可使用。
审批权限:会章须有秘书长以上促进会领导同意的签字文本。各部门和财务章印章须有秘书长同意的签字文本。
三、印章使用范围
(一)促进会会章:
1.经北京中西医慢病防治促进会促进会领导签发的北京中西医慢病防治促进会促进会文件(包括以函件形式的发文)。
2.经促进会领导审批需颁发的证书、聘书、表彰状、获奖证书等。
3.经促进会领导批准的出国批件。
4.以促进会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等。
5.促进会行政经费、决算表;促进会介绍信;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申请经费拨款单等。
(二)各部室印章:
以部室名义签发的文件、通知等。
四、印章管理及安全
所有印章保存在促进会机要室。盖章地尽量在促进会机要室,特殊情况经秘书长以上领导批准才可外带,带离本会办公地以外的要登记印章借出和归还时间,必须当日用当日还。
设制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使用日期、部门、使用人及项目名称、盖章的个数。
附件:促进会印章印鉴预留(两页共7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