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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强化整合型医卫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1-08 09:41:16      来源:健康报       点击: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级别等次动态调整机制
      ■落实政府对符合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
      本报讯(特约记者 郝金刚 首席记者 刘志勇)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从体系结构、系统功能、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支撑保障6个方面完善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35年,全省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要求,科学配置医疗资源,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等规范约束作用,科学确定公立医院特别是三级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防止超规划、超功能或超定位盲目扩张,严禁公立医院违规举债建设,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级别等次动态调整机制。精准增加床位等医疗资源配置,增量资源重点保障基层或者区域重点需求,重点向妇女儿童、老年医学、中医、重症医学、急诊急救、精神卫生、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领域倾斜。持续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攀登计划”,支持高水平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巩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突出公益主导,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健康指标相适应稳定长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优化医疗卫生支出结构,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政府对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
      《实施方案》要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大对技术劳务和科研创新价值的支持力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逐步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完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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