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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药事管理水平 促合理用药
    发布时间:2024-09-10 15:50:11      来源:健康报       点击: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始终坚持将医疗质量管理作为健康管理核心工作,将医院药事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和药事服务等工作。
      以质控网络为抓手 强化医院药事管理
      织密药事质量管理网络,完善质控机制。2017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在国内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医疗质控工作网络,并将院感、临床检验、麻醉、设备、放射、护理、药事、病历、口腔、急诊、血液透析、产科等12个质量控制中心作为各市县必设质控中心。截至2023年年底,浙江省已建立覆盖11个地市的药事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和88个县(市、区)药事质量管理控制中心,质控工作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同时,浙江省积极构建医院药事核心质控数据监测网络,浙江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基于《浙江省医院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3年版)》开展药事指标收集及分析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将药品使用监测与评价工作落实落细。
      完善点评机制,促进合理用药。2017年,浙江省率先在国内制定地方标准《处方审核规范》并召开实施宣贯会,同期启动了浙江省审方药师培训和基地认证工作。截至2024年7月,省内共建立18家审方实践基地,覆盖全省10个地市,并先后出版了《药师审方基本技能与实践》和《药师处方审核要点》,为药师开展审方工作提供参考。
      自2022年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每年抽取一定数量重点病种、术种病历(2022年954份、2023年755份、2024年1023份)开展规范医疗行为和合理用药病历专项点评,由资深临床药师重点分析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质子泵抑制剂预防性使用、止吐药物、镇痛药物、辅助用药等使用的合理性,进一步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聚焦队伍建设,推进药师培训。自2018年起,浙江省每年开展医疗机构新入职药师职业化培训,重点从专业、人文、科教等角度导入新时期药师成长的必备技能选项。2023年,全省培训新入职药师1240人。此外,浙江省重视医院药事管理队伍建设,自2020年起每年开展一期药学部(药剂科)主任培训班,邀请全国资深药学专家和管理专家为学员授课。各地近年上岗的药学部门主任及主要负责人500余人参加了系列培训,提升了浙江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学部(药剂科)主任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药事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同质化、精细化开展。
     以重点药物管理为牵引 强化合理用药管理
      聚焦耐药,从严管理抗菌药物应用。2016年,浙江省三级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2021年,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应用,浙江省提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除儿童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外)也应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2023年,浙江省完成10个地市“提高住院患者静脉输液规范使用率”专场培训,参会总人次超过1.2万。
      浙江省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建设,完善监测指标和监测方式,加强监测网之间的数据联动。目前,细菌耐药监测网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已覆盖全省11个地市的300余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022年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大部分耐药菌指标呈平稳或下降趋势。
      聚焦肿瘤,持续规范药物分级管理。2021年,浙江省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肿瘤诊治相关工作,开展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并加强抗肿瘤药物监督管理。2022年,浙江省制定《浙江省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建议目录》。2024年,浙江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联合省肿瘤诊治质控中心发布《浙江省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建议目录(2024版)》,持续规范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2024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抽选全省37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45家三级乙等医院(包括肿瘤专科医院)5个手术病种1023份病历进行点评,通过以病种为单元的常态化点评机制,强化对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的合理性进行点评。
      聚焦安全,降低麻精药品流弊风险。浙江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工作,于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强化全流程各环节管理,严防麻精药品流弊,加强专项点评,提升麻精药品临床合理应用能力。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加强麻精药品闭环管控平台建设,将全省医疗机构在用的麻精药品进行统一标准编码、统一目录管理;根据药品使用规则,建立麻精药品实时监管体系,对每一类每一种药品进行用药实时提醒;通过省内处方信息联网共享,加强对麻精药品开具和使用环节的统一管控;委托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管理全省麻精药品闭环管控平台,定期更新和汇总发布《浙江省麻精毒药品标准编码目录》。
      2023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参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并将101种特殊慢性病第二类精神药品门诊处方用量限定为1个月常用量;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规范》,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采购管理、储存管理、处方管理、调剂管理、临床科室管理、合理用药、安全管理等七方面提出规范要求。
      以医共体为支撑 实现县域药事管理同质化
      聚焦规范,探索建立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规范。为推动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2019年,浙江省依托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探索开展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成立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实现相对统一的人员培训、药品目录和采购、药品储存与标识、药品调剂、特殊药品和抗菌药物管理等机制。目前,全省共168个县域医共体实现了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18家医院成为示范单位并为全省开展医共体药事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规范(试行)》《浙江省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同质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推进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同质化建设。通过项目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师的专业素质明显增强,同质化药事管理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聚焦质控,织密县域药事管理质控网络。浙江省建立了11个地市88个区县级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医疗机构药事组织网络,为药事管理政策落实提供了上下贯通的载体。浙江省实施药事管理质控中心评比机制,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每年对各地药事管理质控工作进行评比,推动各地落实药事管理各项政策和加强质控管理。2022年,浙江省发布《地市级/区县级医院药事管理质控工作考核标准(2022试行版)》,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地市县医院药事管理质控工作,从而更好地适应药事管理发展要求。
      聚焦基层,推进县域审方中心建设。为解决县域医共体推进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师短缺和能力不足等问题,浙江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县域审方中心建设。《浙江省医疗质量“强基提质培优”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鼓励县域医共体建立审方中心,定期对分院处方进行集中审核,提高基层合理用药水平。医共体牵头医院临床药师利用信息系统审核区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从源头保证基层患者用药的合理性。2024年,浙江省在各片区召开3次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同质化现场推进会,推动审方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省9个地市的31个区域审方中心共覆盖4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6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66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心式同质化审方比例逐年提高,不断筑牢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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