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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医保个账更好关爱家人
    发布时间:2024-12-10 10:29:20      来源:健康报       点击:

      一则好消息你一定要知道!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省苏州市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此举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式再升级,只要家人在国内并且参加基本医保,自己个人账户里的钱就可以和他们共享使用,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国家医保局网站显示,目前已有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的31个地区(统筹区),能够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其他省份和地区将会陆续开通。

      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改革之前,这笔钱虽然属于参保人个人所有,但使用条件受到医保政策限制,只能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现实中,很多职工医保参保人距离“老了”还挺远,由于年轻时生大病的概率较低,个人账户使用有专门渠道,久而久之,这个钱袋子就“越来越鼓”。与此同时,有不少人跨省工作,长期不在父母、兄弟姐妹身边,一旦家人生病,只能“自掏腰包”表达关怀,无法调用自己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显然,因为参加的基本医保不同、医保统筹区域不同,家庭成员间隔了“一堵制度的墙”。

      在管理层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的金额较大,长期处于“沉睡”状态,没有用到参保人员相互帮助减轻看病就医费用负担上。这使其已经难以满足“以健康为中心”的改革要求,具体表现为不适应日益慢性病化的疾病谱,不适应医疗技术的飞速进步,不适应我国老龄化发展趋势,不适应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国家医保局统计数据显示,去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13954.21亿元;与之对比,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11652.77亿元。是让这笔资金躺在银行账户上,还是让“死钱”变“活钱”,进而发挥医保基金更大的效能?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即医保个人账户可共济给家人使用;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个人独享”变为“家人共享”,符合大家一起过好日子的期盼。职工只需要在线上申请并绑定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其他近亲属,其医保的个人账户就能够共用。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省内共济,此次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启动,意味着共济打破了省域限制,丰富了使用主体,拓展了使用广度,能够让大量资金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家庭成员成为更为紧密的共同体。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各地处于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政策允许远在外地的子女用个人账户的钱给父母参保缴费,无疑解了很多家庭之忧,也为城乡居民医保维持参保率带来保障。

      当前,很多人已经纷纷行动,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数据显示,这款App的安装量已经超过5亿次。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奋力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我国跨省流动人口众多,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广大参保人的真切需求。通过医保这根纽带,家庭成员间的联系更紧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将进一步增强这种联系。当前,这件事还在往前推进,预计将会有更多的医保统筹地区打开“围墙”加入到“家庭共济”的阵营中来。

      同样,也应看到,这项改革涉及的只是“存量”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并未对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制度分设情况进行调整,一家人分属不同医保身份的情况并没有改变。展望未来,研究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实现所有家庭成员获得一致的保障,应进入医保改革的日程,让亲情愈浓、日子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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