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业务部门举办学术交流会议等活动,经办公会讨论通过,我会目前举办学术交流会议类活动时参照下述标准执行,请各部门参照执行。
一、会议行程及用餐
1.会议行程和日程不得包含任何观光、娱乐或休闲活动,也不得包含不合理的空余时间,使参会人员能够自行安排观光、娱乐或休闲活动;例:文化类活动(如观光,旅游,参观博物馆、艺术展,观看戏剧、歌剧、音乐演出、音乐会、电影)体育类活动(如高尔夫)或观看体育赛事(如赛车、足球)休闲类活动(如水疗、桑拿、按摩、休闲服务)娱乐类活动(如卡拉OK) 或邀请明星表演(如歌星)
2.会议行程安排必须紧凑,使参会人员在会议开始前和结束 后的合理时间内抵达和撤离。例:对于一个一天半的会议,早上 8 点开始,次日中午12点结束,则参会人员应当在会议前一天 下午或晚上抵达,并在结束当天下午离开;确保所有后勤安排及 预定应始终仅供参会目的且无奢侈的待遇;
3.会议的用餐安排应当合理,一般应安排在会议所在场地或就近的餐厅,不应选择距离过远的餐厅,不应选择位于旅游或文化景点内的餐厅,不应提供奢侈的招待(如安排香槟酒会、或菜单中包含鱼翅、燕窝、鹅肝等菜品);
4.仅可向参会人员提供会议期间必要且合理的用餐,用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300元人民币(不能含酒水)。
二、费用使用
1.确保不将捐赠/赞助的资金用于向参会人员提供礼品,或用于任何抽奖活动,或用于安排补偿参会人员为参加会议所花费 的时间。
2.捐赠/赞助的资金用于相关讲者和参会人员的机票、火车票、本地交通及住宿费:
①确保为参会人员预订机票应选择经济舱,重要讲者如遇年龄及身体因素可选择商务舱(需请示批准),但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安排头等舱或其他奢华席位;
②确保为参会人员预订火车票应选择普通列车(包括高铁、动车)的硬座、软座、硬卧、普通软卧,高铁二等座、 一等座等, 但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安排高铁商务座、家庭软卧、软卧单人间或其他奢华席位;
③如参会人员乘坐出租车/地铁/公交车参加会议而产生本地交通费: 同城用车最高标准:300元/人/单程(≤50KM)+6 元 / 公里(超里程部分),10KM内最多100元,10KM 以上可以上限300 元;异地用车 (注:地级市间用车属于异地用车)最高标准:600 元/人/单程(≤100KM)+6 元/公里(超里程部分);上述本地交通 费都应提供费用发票和明细(行程单体现专家姓名、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车型、公里数、单程金额)。
④参会人员需优先选择基础房型;住宿标准是 一 线城市原则不高于1000/晚,二线城市原则不高于800/晚,三线城市原则不高于500/晚。(具体情况根据项目预算单独评估)
上午开展的会议:前一天可以发生住宿,会议结束后一般不能再住宿,除非高铁/火车/飞机在会议当天无法返回原城市,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下午开展的会议:只有会议当天可以有住宿发生,前一天不可住宿,除非高铁/火车/飞机会议当天无法到达,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中转可以到的行程不可发生非会议规定时间的住宿。
三、受邀专家讲者
关于会议邀请专家,要重点考虑突出学术会议影响力,综合考虑会议的学术贡献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会议专家在界内的认可度为主要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可以有专家推荐,专家库遴选、分类推介等。
会议日程中专家可以采取专家实名推荐制,推荐单位邀请权威专家学者担任会议推荐专家,也可以从我会专家库遴选或举办部门参照受邀专家在业内主要学协会的任职、各地区学术影响力等,以充分体现会议的学术权威性、 客观性和公信力。
专家讲者劳务费由我会或我会委托的执行方支付相应报酬,所有费用发放标准均为税后标准,在发放时由负责资金支付的单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专家劳务费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院士、大会主席、知名专家每人单次劳务原则上不能超过5000元;
特邀大会报告、主任医师每人单次劳务费原则上不能超过3000元;
专题报告、副主任医师每人单次劳务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00元;
主治医师每人单次劳务费原则上不能超过1000元;
主持费每场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500元。
讨论费、评审费原则上单次不超过1000元。
单场担任两个角色及以上的主持+讲课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
备注:劳务费用支付,需提交劳务费用发放表、专家签字劳务协议、 线下会需提供现场讲者照片、会议日程安排、参会代表签到表,线上会需提供讲者线上截图或者在线时长、后台数据导出等材料。必要时提供讲者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卡复印件。
如有特殊情况,请根据我会规定另行申请并上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续如有调整,讨论通过后再另行通知。
北京中西医慢病防治促进会